我局于2025年8月20日收到辖区内钟楼区凌家塘市场国金蔬菜批发部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No:CTST/C202503190408F),同日送达经营单位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报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XBJ25320404924643645的不合格食品
(一)基本情况
表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编号
XBJ25320404924643645
食品名称
山药
生产/购进日期
2025.7.28
型号规格
/
标称生产企业
丰县梁寨镇峰茂冷库
被抽样单位
钟楼区凌家塘市场国金蔬菜批发部
检验不合格项目
问题项目: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参考值≤0.3mg/kg,实测值0.405mg/kg。
检验机构
江苏国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2025年8月20日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二)经营环节
我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情况。具体处置情况见下表。
表2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表
处置措施
已查明该批次问题食品山药500kg。
产品控制
1. 产品控制措施
现场未发现该批次问题食品。
2.产品控制具体情况
于2025年7月28日从山东单县刘奥(刘峰彬)处以3.6元/kg的价格购进上述山药500kg,销售价5元/kg,当事人违法所得为2500元。
原因排查
抽检问题项目为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问题,因是种植环节原因。
行政处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整改复查
我局后期会对该单位进行复查及产品抽检。我局同时告知该单位负责人食品经营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通报移送
已移送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