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5年8月27日收到关于“鳊鱼(购进日期2025-07-28)”的检验报告,于2025年8月27日送达经营单位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报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DBJ25320400295531611ZX的不合格食品
(一)基本情况
表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编号
DBJ25320400295531611ZX
食品名称
鳊鱼
购进日期
2025-07-28
型号规格
/
标称生产企业
被抽样单位
钟楼区新闸四季鲜生活购物超市店店
问题项目
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检验机构
常州市食品药品纤维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2025年8月27日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二)经营环节
我局收到食品不合格报告后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情况。具体处置情况见下表。
表1 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表
处置措施
已查明该批次问题食品8.35kg。
产品控制
1. 产品控制措施
现场未发现该批次问题食品。
2.产品控制具体情况
当事人于2025年7月28日从常州市凌家塘王记水产批发部购进被抽检的鳊鱼8.35kg用于销售,已全部售出,无法召回,销售价为25.6元/kg,货值金额计213.76元,违法所得213.76元。
原因排查
抽检问题项目为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限量》要求,此项目属鳊鱼养殖阶段违规使用恩诺沙星导致。
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整改复查
本局后期会对该公司加大食品抽检频次。我局同时告知该公司应当加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限量》的学习,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要求,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通报移送
对常州市凌家塘王记水产批发部进行调查处置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