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5年8月14日收到辖区内钟楼区邹区厚德食品商行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No:CTST/C202503190387F),同日送达经营单位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报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XBJ25320404924642753的不合格食品
(一)基本情况
表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编号
XBJ25320404924642753
食品名称
仟焙滋好运上上签黄油味韧性饼干
生产/购进日期
2025.5.15
型号规格
200克/罐
标称生产企业
廊坊佳德利食品有限公司
被抽样单位
钟楼区邹区厚德食品商行
检验不合格项目
问题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参考值≤0.25g/kg,实测值0.37g/kg。
检验机构
江苏国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2025年8月14日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二)经营环节
我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情况。具体处置情况见下表。
表2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表
处置措施
已查明该批次问题食品仟焙滋好运上上签黄油味韧性饼干240盒。
产品控制
1. 产品控制措施
现场未发现该批次问题食品。
2.产品控制具体情况
当事人2025年5月17日从廊坊佳德利食品有限公司以100元/箱的价格购进上述仟焙滋好运上上签黄油味韧性饼干10箱(每箱24盒),销售价8元/盒,上述仟焙滋好运上上签黄油味韧性饼干共销售50盒,剩余190盒已于2025年8月10日退回厂家,涉案食品的货值金额计400元,当事人违法所得为400元。
原因排查
抽检问题项目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问题,当事人购进时未按照要求存放。
行政处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改正,减轻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400元,罚款5000元,罚没款合计5400元,上缴国库。
整改复查
我局后期会对该单位进行复查及产品抽检。我局同时告知该单位负责人食品经营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通报移送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