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手炒原味瓜子(生产日期2025-10-24)”核查处置情况的报告
我局于2026年2月13日收到关于“手炒原味瓜子(生产日期2025-10-24)”的检验报告,于2026年2月13日送达生产单位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报告如下:
表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编号
XBJ25320404319835024
食品名称
手炒原味瓜子
生产日期
2025-10-24
型号规格
/
标称生产企业
被抽样单位
钟楼区北港晔山食品加工坊店
问题项目
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检验机构
浙江国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2026年2月13日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我局收到食品不合格报告后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情况。具体处置情况见下表。
表2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表
处置措施
已查明该批次问题食品100kg。
产品控制
1.产品控制措施
现场未发现该批次问题食品。
2.产品控制具体情况
2025年10月24日,当事人生产了20箱(每箱5kg)手炒原味瓜子,全部销售给了钟楼区凌家塘市场晔山副食品批发商行。当事人共生产了20箱(每箱5kg)手炒原味瓜子,成本价16元/kg,销售价18元/kg,货值金额共计1800元,召回2箱共10kg,所以违法所得计180元。
原因排查
抽检问题项目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此项目属手炒原味瓜子生产阶段储存不当导致。
行政处罚
依据《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改正,给予当事人减轻行政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180元,处罚款5000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5180元,上缴国库。
整改复查
我局后期会对该公司加大食品抽检频次。我局同时告知该公司应当加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的学习,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要求,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通报移送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