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3日我局委托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对钟楼区西林柔云副食品商店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6年4月16日向其送达两份《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并进行现场检查,未见同批次白萝卜和砀山梨,收集相关证据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报告如下:
一、抽样单编号为XBJ26320404342031195ZX(砀山梨)和XBJ26320404342031197ZX(白萝卜)的不合格食品
(一)基本情况
表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编号
XBJ26320404342031195ZX
食品名称
砀山梨
购进日期
2026-03-05
型号规格
标称生产者名称
被抽样单位
钟楼区西林柔云副食品商店
检验不合格项目
经抽样检验,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GB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其中: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标准指标:≤0.2mg/kg,实测值:0.401mg/kg,单项判定:不合格。
检验机构
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2026年04月14日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2026年04月16日
XBJ26320404342031197ZX
白萝卜
2026-01-26
经抽样检验,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其中:噻虫嗪标准指标:≤0.3mg/kg,实测值:0.84mg/kg,单项判定:不合格。
(二)销售环节
我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情况。具体处置情况见下表。
表1 销售环节核查处置情况表
处置措施
已查明当事人购进白萝卜共计6Kg,砀山梨共计12.5Kg,至案发,上述白萝卜和砀山梨已全部售出,未有召回。
产品控制
1.产品控制措施:现场未发现该批次问题食品。
2. 产品控制具体情况:办案人员对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进行询问调查,收集调取了《检验报告》和现场照片等相关证据,已查清事实。该单位购进白萝卜共计6Kg,砀山梨共计12.5Kg,至案发,上述白萝卜和砀山梨已全部售出,未有召回。
原因排查
抽检问题项目为噻虫嗪项目(白萝卜)和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砀山梨),此问题为钟楼区西林柔云副食品商店采购时把关不严、未履行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义务所致。
行政处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减轻处罚如下:
1.对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给予警告;
2.对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没收违法所得53.56元,罚款100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1053.56元,上缴国库。
整改复查
已整改
通报移送
未有移送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