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胶红糖(冲调类方便食品)(350克/袋)(生产日期2026-01-02)”核查处置情况的报告
我局于2026年4月30日收到关于“阿胶红糖(冲调类方便食品)(350克/袋)(生产日期 2026-01-02)”的检验报告,于2026年4月30日送达生产单位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食品安全抽检不合格处置情况报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GZJ26320000280630365的不合格食品
(一)基本情况
表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编号
GZJ26320000280630365
食品名称
阿胶红糖(冲调类方便食品)
生产日期
2026-01-02
型号规格
350克/袋
标称生产企业
常州市诚德食品有限公司
被抽样单位
江苏如海连锁超市管理有限公司
问题项目
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Q/CZCD 0001S-2019《红糖制品系列(冲调类方便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检验机构
南京工业大学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2026年4月30日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二)生产环节
我局收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异常报告后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情况。具体处置情况见下表。
表2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表
处置措施
已查明该批次问题食品300袋。
产品控制
1. 产品控制措施
现场未发现该批次问题食品。
2.产品控制具体情况
当事人2025年12月29日从江苏苏糖糖业饮料有限公司采购40包英甘红糖(25kg/包)用作原料,进货价为5元/kg。当事人于2026年1月2日生产阿胶红糖(冲调类方便食品)(规格:350克/袋)310袋。其中10袋用于出厂检测,剩余300袋于2026年1月5日全部销售给无锡京调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价为4.3元/袋。当事人于2026年4月30日启动召回程序,共召回涉案产品124袋。上述产品成本合计1.75元/袋,货值金额合计1290元,违法所得448.8元。
原因排查
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Q/CZCD 0001S-2019《红糖制品系列(冲调类方便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此项目属在封装过程中,封口不严,密封漏气,从而导致菌落总数超标。
行政处罚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构成生产的食品与其标签内容不符的行为。
当事人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符合可以减轻处罚的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决定减轻行政处罚如下:
没收违法所得448.8元,处罚款2000元,罚没款合计2448.8元,上缴国库。
整改复查
我局后期会对该公司加大食品抽检频次。我局同时告知该公司应当加强生产环节品控管理,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于产品封口机进行调整。
通报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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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