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常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决定从现在起至2023年2月6日,在全区开展烟花爆竹旺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充分发挥属地政府的组织协调和执法部门的主力军作用,通过严格巡逻盘查、严密清查堵控、严厉执法查处,查办一批违禁燃放和违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巩固烟花爆竹禁放成果。
二、职责分工
(一)邹区镇、各街道根据方案统一部署,落实辖区内烟花爆竹集中整治工作。
(二)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烟花爆竹零售店安全条件排查、无证违法销售和违规储存烟花爆竹的执法查处。
(三)钟楼公安分局负责非法运输、携带烟花爆竹的执法查处。
(四)区城管局负责街头流动、占道经营烟花爆竹的执法查处。
(五)钟楼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烟花爆竹零售店消防安全条件的检查。
三、工作重点
(一)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各板块认真对照《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对烟花爆竹零售店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经许可销售烟花爆竹、超许可范围经营、超量储存烟花爆竹,是否按照省应急厅《关于开展2022年下半年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苏应急函〔2022〕152号)和《关于开展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等相关要求做到自查自纠。对存在问题隐患的烟花爆竹零售店,要严格整治,限期整改。
(二)开展集中清查。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是否到位,执法效果是否明显,直接决定禁放政策执行的成败。1月16日、17日、18日为此次行动的集中清查日,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会同属地综合行政执法局、钟楼公安分局、区城管局、钟楼区消防救援大队组成联合执法队伍,重点排查容易滋生非法销售、储存的出租房屋、废旧厂房、封闭式院落、沿街店铺、集贸市场、小商品市场等区域,主动发现非法制贩、储存活动。
(三)严治违法违规行为。对无证、证照不全、证店不符、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烟花爆竹经营的,零售店采购、销售和储存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零售店超许可范围经营、储存或超量储存的,区应急管理局要重点打击,依法予以处罚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在街头流动占道经营的,区城管局要予以取缔;对在易燃易爆场所、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人员密集区域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危害公共安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钟楼公安分局要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对阻碍执法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应依法从严查处,确保行政执法工作顺利进行。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响应机制。各板块及相关部门要建立24小时全天候响应机制,在整治过程中发现应有其他职能部门负责查处的问题隐患和非法行为时,要及时通报给相关职能部门。公安部门联系电话:110,应急部门联系电话:12350,城管部门联系电话:12345。
(二)统一移交储存。各板块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各执法部门定期将查处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交由区应急管理局运输移送非法烟花爆竹临时安全储存仓库(附件1),并填写《烟花爆竹查处收缴移交清单》(附件2)。安全储存仓库所接收的非法烟花爆竹数量汇总统计工作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
(三)积极宣传引导。各板块要积极联系新闻媒体做好烟花爆竹集中整治行动的宣传工作,曝光烟花爆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有效震慑非法贩运储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活动,积极宣传禁放《通告》,引导广大市民遵守禁放规定,安全燃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