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玉蝶特产食品厂企业主要负责人陈某
案情简介:2023年8月1日,钟楼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企业分别于2017年、2021年开展过安全风险辨识。但2023年至今,该企业未开展过全面的安全风险辨识,主要负责人陈某未组织全面的安全风险辨识,制定完善管控措施。
法条链接:该企业主要负责人未组织全面的安全风险辨识,制定完善管控措施的行为,违反了《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钟楼区应急管理局依据《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对该企业主要负责人陈某作出相应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