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四十条的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另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的有关规定,因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未依法办理特种设备报停、注销手续。经我局核查,决定对钟楼区邹区盈茂钢筋加工厂的注册代码为50103204122016050014台叉车予以公告注销。
相关单位如重新使用上述特种设备,必须依法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重新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上述单位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如有异议,可向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问询或说明。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龙 联系电话:0519-88891786
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