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四十条的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另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的有关规定,因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未依法办理特种设备报停、注销手续。经我局核查,决定对钟楼区邹区杰康货运部等3家单位的3台特种设备予以公告停用、注销。
相关单位如重新使用上述特种设备,必须依法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重新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上述单位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如有异议,可向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问询或说明。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龙 联系电话:0519-88891786
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1日
2022年第七批公告停用注销特种设备清单
序号
使用单位
使用单位地址
联系人
设备名称
注册代码
检验有效期
备注
1
钟楼区邹区杰康货运部
志宏物流
李桂云
叉车
50103204042018090036
2022.08.31
注销
2
钟楼区南大街皇家爱情婚纱摄影馆
鹏欣丽都1-1号
许志远
电梯
30103204042014020018
2022.09.30
停用
3
常州泓城居商务酒店有限公司
关河西路47号
刘建法
30103204042013030019
2022.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