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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2023年钟楼区基层卫生骨干人才考核方案
索 引 号:014119467/2023-00298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卫健局
产生日期: 2023-07-20 发布日期: 2023-07-20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根据省、市关于基层卫生骨干人才遴选工作和年度考核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区基层卫生骨干人才考核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卫生骨干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结合我区基层卫生骨干人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管理方案。一、考核对象重点做好全区71名基层卫生骨干人才和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发文确认的我区23名省优秀基层卫生骨干人才考核工作(具体名单详见苏卫基层〔2022〕4号文、常钟卫〔2021〕58号)。二、考核主体各基层医疗卫生
2023年钟楼区基层卫生骨干人才考核方案
 

根据省、市关于基层卫生骨干人才遴选工作和年度考核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区基层卫生骨干人才考核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卫生骨干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结合我区基层卫生骨干人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管理方案。

一、考核对象

重点做好全区71名基层卫生骨干人才和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发文确认的我区23名省优秀基层卫生骨干人才考核工作(具体名单详见苏卫基层〔2022〕4号文、常钟卫〔2021〕58号)。

二、考核主体

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核结果由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定。成立区卫健局考核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任组长。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也应成立本单位基层卫生骨干人才考核领导小组。

三、考核周期

自遴选确定为基层卫生骨干人才之日起,两年。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职业道德、业务实绩、教学科研、模范带头等4方面履行职责情况,总分100分。

1. 职业道德(20分)。主要考核政治品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关爱病人、履行《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以及执行廉洁行医等相关规定情况。

2. 业务实绩(40分)。主要考核承担的业务工作量和所取得的工作实绩。

3. 教学科研(20分)。主要考核参加本机构各类业务培训、主持业务学习活动,发挥骨干作用;参与科研活动以及撰写论文或专著等方面情况。

4. 模范带头(20分)。主要考核指导、培养青年医务人员,开设学术学科讲座,参加医学业务交流活动以及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相关活动等方面情况。

五、考核流程

1. 个人自评。考核对象应先提交个人年度考核表,内容包括当事人被确认本周期骨干人才以来的工作业绩、履职情况、服务数量与质量、廉洁从医、是否参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并开展相关工作等。

2. 单位测评。各机构基层卫生骨干人才考核领导小组按照要求民主测评,确认其同行认可度,同时各机构的骨干人才考核小组对测评结果进行签字确认,并准备相应的佐证材料上报区卫健局。

3. 区级评审。区级基层卫生骨干人才考核领导小组对各机构上报的个人年度考核表进行审核,并对全区基层卫生骨干人才和省级基层卫生骨干人才审定考核结果。

4. 考核结果公示。通过区基层卫生骨干人才考核领导小组考核审定的人员名单将在系统内进行公示。

5. 考核结果确定。公示无异议人员的考核结果将上报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六、考核结果

1. 省级骨干卫生人才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职业道德有扣分的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综合考核得分在7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2. 区级骨干卫生人才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职业道德有扣分的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综合考核得分在90分及以上的为优秀,80-89分的为良好,70-79分的为合格,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

(1)职业道德考得分低于16分的;

(2)年度实际承担的业务工作量低于本科室平均量的90%;

(3)未组织开展专题讲座的;

(4)省级骨干无省级及以上论文发表的,区级骨干无论文发表的;

(5)发生医疗安全责任事故的主要责任人。

七、结果运用

1. 省级骨于卫生人才年度考核为合格的享受专项经费补助的100%,不合格的不享受专项经费补助。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下一轮基层卫生骨干人才遴选。

2. 区级骨于卫生人才年度考核为优秀和良好的,享受专项经费补助的100%,优秀等次的可优先推荐下一轮省级骨干卫生人才,合格的享受专项经费补助的90%,不合格的不享受专项经费补助,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下一轮基层卫生骨于人才遴选。

3. 扣除的经费,单位主要用于骨干人才外出进修,参加教育培训,参与技能竞赛,带头或参与学科建设、科研活动等支出也可用作奖励表现特别突出的骨干人才。严禁用于无关人员和不相关支出,结余可以结转使用。

八、有关要求

1.精心组织实施。各机构要高度重视,成立考核领导小组,按照年度考核方案,规范考核程序,确保各机构基层卫生骨干人才考核结果的准确性。

2.加强考核监督。基层卫生骨干人才年度考核工作,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徇私舞弊,不得私相授受,对于违反考核纪律的,区卫健局将严肃查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发挥导向作用。各机构要把骨干人才的考核工作与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提升有机结合起来,发挥好骨干人才的学科带头人、特色科室带头人的作用。对考核过程中排查出的问题,要与骨干人才充分沟通,加强整改。加大宣传力度,让基层医务人员从骨干人才考核中得到激励,形成比学赶超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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