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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工作实施方案
索 引 号:014119467/2024-00153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卫健局
产生日期: 2024-04-25 发布日期: 2024-05-07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近年来,消防“生命通道”被占用、堵塞的现象屡禁不止,影响疏散逃生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时有发生。为深刻吸取近年来火灾事故教训,坚决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常闭式防火门未保持完好有效、未保持常闭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突出问题,根据“生命至上,隐患必除”和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部署,制定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工作实施方案如下:一、总体目标
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工作实施方案
 

近年来,消防“生命通道”被占用、堵塞的现象屡禁不止,影响疏散逃生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时有发生。为深刻吸取近年来火灾事故教训,坚决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常闭式防火门未保持完好有效、未保持常闭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突出问题,根据“生命至上,隐患必除”和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部署,制定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安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结合“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利用两年时间,坚决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问题隐患,坚决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广告牌等障碍物,坚决保持常闭式防火门完好有效并处于常闭状态,坚决清理妨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进一步建立健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制度机制责任链条和防控体系,有效防范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二、任务措施

聚焦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常闭式防火门未保持完好有效、未保持常闭以及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突出问题隐患,重点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一)组织全面排查。按照“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明确的任务分工,全面发动单位场所紧盯风险隐患,认真开展自查自改,畅通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修复防火门五金配件,保持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常闭状态,主动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彻底清理竖向管井、敞开式外连廊堆放的可燃杂物,并纳入单位防火检查重点内容。区卫健局将发挥条线监管作用,组织本系统集中开展排查,对于问题严重的,建立隐患清单,加强动态跟踪,逐项督促整改。

(二)严格执法整治。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整治,采取集中检查、交叉互查、专家会诊和挂牌督办等形式,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舆论等方式,督促坚决整改到位。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特别是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以及违规设置铁栅栏、铁丝网、广告牌的,防火门未保持完好有效,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楼梯间及前室的门未按照规定保持常闭或者不能保证在火灾时自动关闭的要依法实施警告、罚款处罚;对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要态度坚决,依法依规组织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妨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对多次违法停车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反复违规设置铁栅栏、铁丝网、广告牌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实施联合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三)强化警示教育。各单位通过传统媒体和各类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的重要意义,普及消防“生命通道”安全管理常识,引导广大群众共同维护消防“生命通道”安全畅通。开展代入式、情景式警示教育,推动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广泛发动居民群众举报身边涉及消防“生命通道”的隐患问题和违法行为,拓宽举报投诉渠道,完善核查奖励制度,形成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局层面积极协调主流媒体、新媒体平台参与明查暗访,集中曝光突出问题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讲清违法情节、讲清违法成本、汲取违法教训。对隐患特别突出、违法行为特别严重的,适时召开隐患整改现场警示会、约谈会,督促落实整治责任措施,形成强大整治声势。

(四)实施综合治理。局层面对整改完毕的单位适时开展“回头看”,纳入日常安全检查重要内容,严防问题隐患反弹。针对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广告牌等障碍物,常闭式防火门未保持完好有效、未保持常闭以及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问题,明确相关科室责任分工,加强全链条、全过程管控,落实标识化、规范化管理。

三、任务分工

各公卫机构、各医疗集团要落实管理责任,组织力量开展隐患排查,查清底数,建立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实施督改。区老龄办牵头负责以医办养的医养结合型场所排查整治,医政医管与中医科牵头负责民办医疗机构排查整治,健康促进与爱国卫生科牵头负责托育机构排查整治。

四、时间安排

(一)部署推进阶段(2024年4月)。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部署,结合“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防火门专项治理工作,高规格调度推进工作落实,推动自上而下形成共识。各单位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措施。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4年5月至2025年12月)。各单位要开展全面排查,按照整改难易程度,分类制定年度计划,科学确定整治目标,逐年推进整治攻坚。要分类分批开展业务培训,讲清检查重点和工作方法,推动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努力消除一大批涉及消防“生命通道”的隐患问题。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12月底前)。坚持边整治、边调研、边总结,对存在的普遍性、系统性问题进行梳理研究,健全完善确保消防“生命通道”畅通的检查指南和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把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落实“两个至上”、强化“两个根本”,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各单位要压紧压实消防安全防范责任措施,推动各项任务目标落地见效。

(二)坚持统筹推进。要将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与当前消防安全整治重点任务统筹结合、同步推进。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推动解决影响消防“生命通道”的深层次突出问题。坚持宣传教育与隐患整治一体化推进,实现整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严格督导问效。局级层面将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列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巡查重要内容,加强日常督导检查和“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对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坚决予以通报批评、约谈警示。对于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不力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将按程序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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