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四十条的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另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的有关规定,因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未依法办理特种设备报停、注销手续。经我局核查,决定对常州市邺航建材有限公司等单位使用的特种设备予以公告注销。
相关单位如重新使用上述特种设备,必须依法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重新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上述单位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如有异议,可向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询问或说明。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龙 联系电话:0519-88891786
附件:2025年第三批公告停用注销特种设备清单
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8日
附件:
2025年第三批公告停用注销特种设备清单
序号
使用单位
设备地址
联系人
设备名称
注册代码/出厂编号
检验有效期
备注
1
常州市邺航建材有限公司
钟楼区邹区镇卜弋村委南湾码头
杨建春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50103204042020040061
2025.03
注销
2
梓豪供应链管理(常州)有限公司
邹区志宏物流6栋22号
马陈刚
50103204122020040075
3
钟楼区邹区枣达货运部
邹区镇志宏物流园3区南2
孟凡贵
50103204042020040047
4
51103204042022010018
202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