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法规和规划,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依法组织实施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
(二)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规划,落实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完善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创业发展规划,执行上级部门制定的就业创业政策;完善本区公共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及国(境)外人员来我区就业的管理政策。
(四)统筹推进覆盖全区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全区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
(五)负责全区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六)统筹实施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组织实施全区农民工工作政策和规划。
(七)负责政府人才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点人才工程和项目计划,组织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落实吸引留学人员来本市工作或定居政策。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组织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管理制度,落实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事业单位人员流动、公开招聘、岗位设置、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组织实施上级表彰奖励制度。
(九)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实施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二)与区委组织部的有关职责分工。受区委组织部委托,具体承担区级机关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工资福利待遇审核、公务员体检、优秀公务员健康休养等事宜。
办公时间:9:00-11:3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钟楼区星港大道88号3楼。
联系电话:88890330。
负责人:周良林。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