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园(邹区镇)农村工作局、财政分局:
现将《钟楼区2022年再次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钟楼区2022年再次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
常州市钟楼区财政局 常州市钟楼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28日
附件
钟楼区2022年再次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22年再次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补贴对象
钟楼区区域内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
二、补贴依据及标准
补贴依据为2022年夏收小麦播种面积和在田的水稻、玉米、大豆播种面积。补助标准根据核实汇总后的全区应补贴总面积和上级财政下达的补贴资金额度综合确定,即“补贴资金总额/补贴总面积”,在全区范围内统一。
三、工作流程
(一)建立补贴清册
村民委员会按照区统一的补贴依据核实各补贴对象应享受的补贴面积,填报《常州市钟楼区2022年度再次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分户登记清册》(附表1,以下简称《分户登记清册》)。由经办人员和村委会主任签字并加盖行政村公章后上报镇政府。
(二)补贴面积核实及公开公示
镇政府组织对各村上报的补贴面积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在《分户登记清册》上加盖镇政府公章,并张榜公示,公示应在村公示栏和村民小组醒目位置一并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内容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补贴对象、补贴面积、举报电话(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及镇设立的举报电话)等。各村应将张榜公示情况拍照,并报镇财政、农业部门存档。公示有异议的要及时查实更正并再次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镇政府填报《常州市钟楼区2022年度再次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分村汇总表》(附表2),由经办人员和镇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镇政府公章后连同《分户登记清册》上报区财政局和区农业农村局。
(三)补贴面积和金额审定
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对镇政府上报的相关数据汇总分析,确定补贴面积、补助标准和补助金额后,报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作为补贴发放的依据。
(四)补贴资金发放
补贴资金通过《江苏农民补贴一折通》信息系统操作,款项摘要统一注明“一次性补贴”,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截 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或抵顶其他任何款项、扣押农户“一折通”存折。
(五)时间安排
为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到位,镇在2022年7月6日前完成粮食作物播种面积核定,并上报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镇财政部门于2022年7月20日前全面完成补贴资金发放工作;镇政府于7月22日前将发放情况形成书面总结上报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对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的真实性负责。镇农业部门负责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的面积统计工作,财政部门负责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并会同农业部门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镇财政、农业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切实抓好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的落实,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户。
(二)规范发放流程。补贴资金发放工作严格按照《江苏省2022年再次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执行,比照《江苏省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实施方案》中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流程,做好补贴面积登记造册、公开公示、核定和补贴资金计算、发放等工作。
(三)强化政策宣传。镇政府通过多种方式对补贴政策进行宣传,村民委员会要深入村组、农户宣讲政策,重点明确此次补贴为一次性补贴,补贴对象为实际种植粮食的生产者,补贴目的为化解农资价格上涨对实际种粮农民收益影响,稳定农民收入。
(四)强化监督检查。一是做好补贴档案管理。建立补贴档案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以备查询。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各级财政、农业农村部门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程序合法合规。
区农业农村局监督电话:88890446;区财政局监督电话:88890610。
附件:1.常州市钟楼区2022年度再次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分户登记清册.PDF
2. 常州市钟楼区2022年度再次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分村汇总表.PDF
3. 常州市钟楼区2022年度再次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情况氾总.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