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机关主要职能
(一)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发挥核心领导作用。
(二)抓好街道各级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三)领导街道经济工作。负责制定街道经济发展规划,加强招商引资,提高经济实力,做好科技创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工作,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四)负责辖区的城市长效管理。做好拆迁以及住宅小区管理、绿化管理、环境保护、集贸市场管理和市容市貌、爱国卫生等工作。
(五)加强居(村)委会建设,推进社区事业。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民政、低保对象的救助和就业创业工作。做好街道人民武装工作,开展拥军优属活动。
(六)开展计划生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和归侨侨眷、台属同胞、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七)组织实施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开展平安创建、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
(八)支持并保障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行使职权,积极组织街道人大代表团、政协联络组活动。
(九)及时向上级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落实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机构设置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综合性报告的起草、机关事务、档案、史志、保密、信息、党务(政务)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统筹信息化平台建设,建立信息归集、研判预警、协调联动、应急管理指挥、督查考核等综合指挥运行机制;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宣传、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统战、侨台、民族宗教、老干部等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依法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负责完善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线上线下、虚实一体”的便民服务平台,建立和完善适应基层实际的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负责为民服务中心的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负责审批监管信息推送及各类审批服务平台的信息维护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教育、卫生健康、文化、体育、旅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残联、爱国卫生、红十字会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和双拥优抚安置等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依法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组织实施与之相关的监督检查、巡查工作;负责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对相关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负责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牵头建立综合执法协作机制及执法、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完善执法预警体系;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和监管、生态环境长效管护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政法和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加强网格化治理,推进网格化管理服务标准化建设,强化网格员队伍的业务培训和能力建设;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负责依法行政、法制宣传、司法调解、公共法律服务、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工作;指导监督行政执法活动;负责信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化解各类社会矛盾;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实施产业政策,协调解决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内外贸易、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等工作;负责经济运行、项目推进、科技创新、企业上市、企业服务、科普宣传等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制度和标准,开展统计和调查分析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建设管理办公室。根据市、区建设管理权限,负责辖区内公路、城市道路、桥梁、园林绿化、公用设施的长效管理;负责城市长效管理工作;负责水利、市政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监管工作,做好民防(人防)工作;受区房屋征收部门委托,承担征地、房屋征收和拆迁补偿具体工作;做好节水管理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财政和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有关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编制和执行财政预决算;负责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和处置工作;负责各类资金监管和债务风险防控工作;负责组织管理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按财政体制的有关规定做好财政资金的解缴和结算工作;负责基本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和财务管理;负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协税护税工作、规费征(代)收工作;负责“三资三化”等农村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办公地址
地址:常州市钟楼区新昌路688号
四、办公时间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下午17:00
五、联系方式
电话:0519-83260596
传真:0519-83260800
六、机构负责人
崔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