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已经国务院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6日
(此文有删减)
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