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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1日,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苏0404破申16号《决定书》,决定对常州一慕文体艺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慕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江苏张林芳律师事务所一慕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高效推进破产重整程序,有效盘活债务人资产、整合资源,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最大限度地维护全体债权人、债务人等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现管理人面向全社会公开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并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一慕公司概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根据工商登记资料显示,一慕公司成立于2022年2月9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4MA7H1DPEX9,工商注册地址为常州市钟楼区清潭路93号11幢二楼,注册资本20万元人民币,公司现股东为自然人张云松,认缴出资2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100%,认缴出资期限至2052年1月1日。张云松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张亚琴、沈建康任公司监事。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经营期限为无固定期限,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电子出版物出租;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品牌管理;艺术品代理;文具用品零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文艺创作;文化场馆管理服务;健身休闲活动;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幼儿园外托管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杂品销售;玩具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一慕公司对外债务概况
根据管理人初步调查的情况,一慕公司有未结清债务10余件,涉及标的额30余万元,社医保欠费50320.01元,另发生破产费用数千元。一慕公司的负债情况最终应以债权人申报、管理人审查、债权人会议核查且经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债权金额为准。
二、招募须知
1.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全社会招募意向投资人,本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2.本招募公告披露的一慕公司相关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作参考使用,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不作为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请意向投资人根据自身需求进行调查、了解、核实,独立作出价值判断,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意向投资人须自行决定是否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3.本次招募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只作参考资料使用。
4.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报名的,即视为对本次招募程序的确认,并自愿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意向投资人报名条件
1.应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且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并能够提供相应的资信和资金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至报名截止日意向投资人应当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没有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未被列入失信行为人,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意向投资人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意向投资人财务状况、信用记录等存在不良记录,管理人有权认定不具备资格条件。
4.本次招募意向投资人不限行业,若意向投资人从事批发业、教育培训业或与一慕公司具有产业协同性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两个及以上的主体可以自行组成联合体,但须以一个整体的意向投资人的身份参与投资,联合体中应当至少有一个主体同时具备上述规定的条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一慕公司破产重整案意向投资人招募。
6.管理人根据工作需要认为应符合的其他条件。
四、招募要求及流程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期限
自本招募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12日16时止。凡对本项目有投资意愿且符合以上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均可向管理人报名参与本招募工作。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或提前报名期限。
2.报名方式
意向投资人应在报名期限截止日之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管理人指定邮箱,并将符合要求的报名材料纸质版密封装面交或邮寄提交至管理人处。
3.报名材料
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按要求提交材料,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报名材料具体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参与投资的报名意向书(可简要说明拟以何种方式参与重整投资,以及其他需要特别强调或说明事项);
(2)意向投资人简介;如为联合意向投资人,应提供联合体成员之间的联合协议及其他证明材料,须明确牵头方,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且联合投资人相互之间应承诺就投资对价承担连带责任;
(3)意向投资人为法人时应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时,则仅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意向投资人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银行存款证明等可以说明财务状况和资金实力、投资资金来源的文件。
(5)参与重整投资意向书(格式不限):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模式、投资报价、资金来源、经营方案等,且应具备切实可操作性。
(6)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等有权决策机构同意意向投资的相关决策文件(需提供原件);
(7)承诺书:承诺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及近三年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近三年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存在欠缴税款记录、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的承诺书;无犯罪记录、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书;
(8)送达地址确认书(包括意向投资人确认的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联系地址、收款账户等基本信息);
(9)保密承诺函。
以上报名材料须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多页材料需加盖骑缝章。如意向投资人是联合体的,应当共同出具报名材料,每一个联合体成员均应在报名材料上加盖公章和骑缝章;如意向投资人是自然人的,须每份文件签字并捺印,多页材料须骑缝签并捺印。
上述材料一式两份(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应一并装袋密封,密封袋上需标注“报名机构名称+一慕公司意向投资人报名材料”,意向投资人未按照本招募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
4.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晋陵北路1号新天地商业广场A座15楼
联系人:钱律师 16605199286
电子邮箱:qianl@zlflawyer.com。
(二)初步审查阶段
1.资格审查
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的,即为通过初步筛选;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将通知补正,意向投资人须在3日内提交补正材料。
2.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需要安排尽职调查的,应提交《保密协议书》,并另行支付保密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大写:叁万元整)。意向投资人签订《保密协议书》且足额支付保密保证金后,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债务人开展尽职调查、实地考察,最迟在2025年5月16日16时之前结束尽职调查工作,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或实地考察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并对尽职调查结果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3.提交方案
意向投资人在报名后应向管理人提交具有可操作性的《重整投资方案》(方案提交时间最迟不得晚于2025年5月16日16时),其中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管理人电子邮箱,纸质版密封装提交至管理人处(同报名方式),电子版和纸质版《重整投资方案》应保持一致。
(三)遴选重整投资人
为保证重整项目的公开、公平,管理人将在属地政府、钟楼区人民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通过商业谈判或公开竞价、择优评选等竞争性遴选的方式,确定最终的投资人。若本次招募未确定合适的重整投资人,管理人有权另行选定。
(四)签署投资协议
经过本次公开招募和遴选确定的投资人应与管理人签署相应的《重整投资协议》,并应在重整计划草案被法院裁定批准当日,足额向一慕公司管理人账户缴纳重整投资保证金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具体以《重整投资协议》约定为准。
(五)表决重整计划
管理人根据与最终投资人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进行表决。
(六)保证金的处理
如重整投资人自动放弃或因其自身原因不再继续参与重整的,其已经缴纳的保证金、偿债资金等不予退还,如因此还造成一慕公司损失,一慕公司有权继续向其追索。
五、其他须知
本公告发布后,管理人有权根据重整工作实际需求决定、调整、中止或撤回本次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和赔偿、补偿责任。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公告招募项目。
特此公告!
常州一慕文体艺术服务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