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区各办局、直属单位:
为加强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保障法制统一、政令畅通,适应改革发展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58号)等规定,我区对2022年1月1日前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通知如下:
附件:1.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 号
1
钟楼区社会资本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钟政规发〔2014〕1号
附件2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钟楼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细则
钟政规〔2021〕1号
2
常州市钟楼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
钟政规〔202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