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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评选2015年钟楼区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9491/2015-00025
组配分类:业务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教文局
产生日期: 2015-05-15 发布日期: 2015-05-15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常钟教【2015】 15号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标准》,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经研究决定,拟评选2015年钟楼区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发展中心、幼教管理中心符合条件的在职教师、专职教科研人员。二、评选条件(详见附件一、二)  三、评选程序  1.自主报名。教师对照评选条件自主报名,名额不限。  2.单位审核。学校对自主
关于评选2015年钟楼区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通知
 

 

常钟教【2015】 1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标准》,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经研究决定,拟评选2015年钟楼区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发展中心、幼教管理中心符合条件的在职教师、专职教科研人员。

二、评选条件(详见附件一、二)

  三、评选程序

  1.自主报名。教师对照评选条件自主报名,名额不限。

  2.单位审核。学校对自主报名的教师进行资格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教师报名汇总表发邮件至局人事科zlrs@czedu.gov.cn (幼儿园发幼教管理中心)。

3.材料报送。申报教师对照评选条件整理材料,并将材料报送至局人事科(幼儿园交幼教管理中心)。

4.综合评审。局人事科组织专业评审委员会进行材料评审。

  四、材料报送要求

1.报名汇总表及申报材料上报截止时间:6月20日。

2.申报材料按目录(详见附件三)要求装订。材料统一装入纸质材料袋,材料袋封面注明:学校、姓名、学科、申报种类。

3.各类教育教学实绩如有奖状、证书,则无需提供过程性材料。

4.课题主持人提供课题中期研究报告或结题报告,非课题主持人提供一份与课题相关的研究成果(论文或报告等相关文本材料);省级以上课题需要提供“课题立项证书”和“课题组成员表”,市级(含大市级)以下课题提供中期评估表或结题鉴定书。

5.发表的论文须提供封面、目录、有正式刊号的页面、文章等。获奖论文须提供证书及文章。

6.学生满意度测评由学校自行组织,测评时要有两名工作人员在场,参与测评的学生为申报人员所教一个班的全体学生,只任教小学三年级及以下年级的教师可以免于测评。评审时只需提供汇总表(附件7),测评表(附件6)学校留存备查。

7.凡涉及到聘期、论文发表、获奖、论著出版、课题研究等“近五年”有效时间为:2010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8.所有复印件须单位审核人签名盖章。

  五、奖励办法 

钟楼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履行职责,3年内考核合格,每年一次性分别享受教科研津贴1000元 和750元。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坚持标准,规范评选程序,自下而上,推荐产生候选人。

2.严格申报、推荐、评选纪律。如在申报、推荐、评选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对申报对象实行一票否决,三年内不得参加类似评选活动,并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作相应处理。

  

附件:

1.钟楼区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2.钟楼区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3.钟楼区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申报材料目录清单

4.钟楼区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报名汇总表

5.钟楼区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呈报表

6.候选人所任教班级学生满意度测评表

7.候选人所任教班级学生满意度测评汇总表

钟楼区教育文体局

2015年5月1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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