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钟教【2015】 1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标准》,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经研究决定,拟评选2015年钟楼区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发展中心、幼教管理中心符合条件的在职教师、专职教科研人员。
二、评选条件(详见附件一、二)
三、评选程序
1.自主报名。教师对照评选条件自主报名,名额不限。
2.单位审核。学校对自主报名的教师进行资格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教师报名汇总表发邮件至局人事科zlrs@czedu.gov.cn (幼儿园发幼教管理中心)。
3.材料报送。申报教师对照评选条件整理材料,并将材料报送至局人事科(幼儿园交幼教管理中心)。
4.综合评审。局人事科组织专业评审委员会进行材料评审。
四、材料报送要求
1.报名汇总表及申报材料上报截止时间:6月20日。
2.申报材料按目录(详见附件三)要求装订。材料统一装入纸质材料袋,材料袋封面注明:学校、姓名、学科、申报种类。
3.各类教育教学实绩如有奖状、证书,则无需提供过程性材料。
4.课题主持人提供课题中期研究报告或结题报告,非课题主持人提供一份与课题相关的研究成果(论文或报告等相关文本材料);省级以上课题需要提供“课题立项证书”和“课题组成员表”,市级(含大市级)以下课题提供中期评估表或结题鉴定书。
5.发表的论文须提供封面、目录、有正式刊号的页面、文章等。获奖论文须提供证书及文章。
6.学生满意度测评由学校自行组织,测评时要有两名工作人员在场,参与测评的学生为申报人员所教一个班的全体学生,只任教小学三年级及以下年级的教师可以免于测评。评审时只需提供汇总表(附件7),测评表(附件6)学校留存备查。
7.凡涉及到聘期、论文发表、获奖、论著出版、课题研究等“近五年”有效时间为:2010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8.所有复印件须单位审核人签名盖章。
五、奖励办法
钟楼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履行职责,3年内考核合格,每年一次性分别享受教科研津贴1000元 和750元。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坚持标准,规范评选程序,自下而上,推荐产生候选人。
2.严格申报、推荐、评选纪律。如在申报、推荐、评选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对申报对象实行一票否决,三年内不得参加类似评选活动,并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作相应处理。
附件:
1.钟楼区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2.钟楼区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3.钟楼区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申报材料目录清单
4.钟楼区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报名汇总表
5.钟楼区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呈报表
6.候选人所任教班级学生满意度测评表
7.候选人所任教班级学生满意度测评汇总表
钟楼区教育文体局
2015年5月1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