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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钟楼区2016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9854/2016-00049
组配分类:业务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钟市监发〔2016〕3号 发布机构:市监局
产生日期: 2016-01-28 发布日期: 2016-01-28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分局:现将《钟楼区2016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方案要求,认真做好本年度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1月28日(此件公开发布)钟楼区2016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方案为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保障食品生产和食品经营环节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市政府办关于转发2016年常州市食品安全抽检任务安排通知》(常政办发〔2015〕133号)要
关于印发《钟楼区2016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方案》的通知
钟市监发〔2016〕3号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分局:

现将《钟楼区2016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方案要求,认真做好本年度食品安全抽检工作。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钟楼区2016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方案

为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保障食品生产和食品经营环节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市政府办关于转发2016年常州市食品安全抽检任务安排通知》(常政办发〔2015〕133号)要求,结合我区食品流通、生产、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实际工作,特制定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方案。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充分认识加强食品流通、生产、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对于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保证食品消费安全的重要意义,通过开展食品质量监督抽样检验,及时了解食品流通、生产、餐饮服务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状况,进一步提高食品流通、生产、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依法查处食品生产经营者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工作重点

1.食品生产环节是食品安全监管各环节重中之重。抽检工作结合《2016年度钟楼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三分监管工作计划》,以乳制品、肉制品、糕点、面包、食用油、月饼米面制品等为重点品种,特别加大对生产环境以及工艺、人员素质控制不严格的食品企业的抽检力度。食品生产环节计划抽检500批次。

2.食品流通环节以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食品店等为重点场所;重点品种以消费者投诉反应比较多,与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以及市场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比较集中的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如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品、月饼、粽子、糕点、白酒、蜂蜜、食用油、饮料、蔬菜、水果、米面制品等;应对突发事件、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上级要求监督抽检的食品中开展的专项抽检。食品流通环节计划抽检1280个批次

3.食品餐饮服务环节以学校食堂、中央厨房和大中型餐饮单位为抽检重点场所。以现场制售食品、畜禽肉、餐饮酒店代销的时令食品(月饼)为重点抽检品种。特别是要加大对去年以来国家总局、省局在风险评估、监督抽验、快速检测、专项整治等工作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的监督抽验力度。食品餐饮环节计划抽检500批次。

三、几点要求

1.各分局要严格按照国家食药总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总局令11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苏食药监稽〔2015〕166号)等有关规定,做到抽检程序(行为)规范、依法处置到位,及时报送处置情况。各分局接到任务后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迅速组织,合理安排。同时要安排两名以上执法人员配合承检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按区局分配的任务完成抽样工作。检验机构要严格按照区局相关规范要求填报报表。

2.为防止重复抽验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各承检机构不得重复抽检同一厂家、同一品牌、同一规格的同一批次的食品;在监督抽验过程中,承检机构应主动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可能存在质量问题等相关信息,以有效提高食品监督抽验工作的有针对性。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检验结论不合格的,承检机构应当在检验结论作出后2个工作日内报告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检验结论合格的,承检机构应当在检验结论作出后10个工作日内将检验结论报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材料包括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第一联、食品抽样检验告知书第一联、检验报告(其中合格三份和不合格四份)、分析报告及食品抽样检验信息汇总表,其中分析报告及食品抽样检验信息汇总表还须报送电子稿。以上材料于每个月的20日前报(送)区局食品科。联系人:孙贤东,联系电话:88891775(传真),电子邮箱:754332613@qq.com。

4.各分局对监督抽检不合格的食品及相关产品应严格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样品的确认、检验结果的告知、抽样检验异议复检等工作均由分局受理后报食品科。食品科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同时对抽样不合格食品及相关产品应及时通报购销上下渠道所在地食品监管部门,并依法严肃查处,不合格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处理结果(附件2钟楼区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查处情况统计表),统一报区局食品科备案。

5.检验结果应予以保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和发布。

附件:1.2016年钟楼区食品抽样检测工作任务分配表


      2.钟楼区食品抽检不合格食品查处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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