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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2016年度钟楼区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9854/2016-00052
组配分类:业务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钟市监发〔2016〕19号 发布机构:市监局
产生日期: 2016-05-03 发布日期: 2016-05-03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根据区安委会印发的《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钟安发〔2016〕13号)文件精神和省质监局《关于立即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明传电报要求,结合钟楼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形势,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立即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并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通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开展全面深入、认真细致的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严查事故隐患,堵塞监管漏洞,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关于印发《2016年度钟楼区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方案》的通知
钟市监发〔2016〕19号
 

根据区安委会印发的《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钟安发〔2016〕13号)文件精神和省质监局《关于立即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明传电报要求,结合钟楼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形势,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立即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并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通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开展全面深入、认真细致的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严查事故隐患,堵塞监管漏洞,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并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本次专项检查范围有三类:一是学校、幼儿园、医院、商场、体育场馆、公园、车站、客运码头、展览馆等九大类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二是化工、港口、城镇燃气等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聚集场所的压力容器、锅炉使用单位以及液化石油气体的气瓶充装单位;三是存在露天工作起重机械以及起重机械数量较多的起重机械使用单位。

三、检查内容

本次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落实情况以及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即包括:

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否制定完备的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否明确安全管理机构;是否有专职或兼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每一类特种设备是否已配备至少一名以上的安全管理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人员是否取得安全管理员证;

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否建有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是否做到了一机一档;

4、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的特种设备是否均办理使用登记;

5、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尤其关注锅炉使用企业是否同时具备司炉工和水处理工的作业资格,压力容器作业人员是否已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

6、在用的特种设备是否均经检验合格;特种设备涉及到的安全阀、压力表、爆破片以及电梯限速器等安全附件是否在检定有效期内;

7、特种设备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内容是否涵盖各大类特种设备。对于锅炉、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在应急预案中是否对泄露、火灾、爆炸等紧急情况均有应对及处置方案;

四、检查方式

此次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以相关企业和单位自查自纠为主,区市场监管局抽查、督查的方式进行。

(一)自查自纠:5月15日前,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报所在地市场监管分局。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做好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维护保养工作,切实按照特种设备自查自纠表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对于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整改。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要做好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风险防范培训,尤其是新进员工的岗前教育培训;对于露天作业的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要加强检查和维护,做好抗风防滑、避雷等安全保护装置的隐患排查。

(二)行业督查:即日起至6月30日,开展为期2个月的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各分局、科室对重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抽查、督查,严格按照质检总局《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否按照要求履行主体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分局、科室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落实,切实开展隐患事故排查治理,坚决预防重特大事故和有效遏制有重大影响的特种设备事故发生。

(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隐患整治。各分局、科室要结合当地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做到边检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对发现的隐患要做到闭环处理。对于重大隐患拒不整改或到期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依法予以案件查办。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通报地方政府办事处。

(三)强化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地要把大检查和特种设备年度日常检查、专项整治和地区重点工作有机结合,利用信息化手段,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各分局要安排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对口工作,确保2名以上同志参与特种设备检查工作,通过本轮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提高分局检查人员业务素养和综合能力;要把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贯穿于日常监管工作,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宣传,督促和推动企业建立隐患自查整改机制,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请各分局将对口联系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人员名单于5月6日前上报区局特设科。

 

附件:1.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自查自纠报告表

      2.2016年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抽查督查名单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5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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