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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钟楼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9467/2020-00015
组配分类:政府办公室文件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钟政办发〔2020〕11号 发布机构:政府办
产生日期: 2020-02-26 发布日期: 2020-02-27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钟楼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方案》的通知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钟楼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方案》的通知
钟政办发〔2020〕11号
 

开发区、镇、各街道,区各部委办局、直属单位:

现将《钟楼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钟楼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方案

为进一步严格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稳定生猪生产,推动绿色养殖,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第643号令)、《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环办水体〔2016〕99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环办土壤〔2019〕55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支持生猪生产推动绿色养殖的通知》(苏环办〔2019〕299号)、《江苏省畜禽禁养区划定“回头看”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苏环办〔2019〕313号)以及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和农业农村局《关于规范调整禁养区划定的函》(常环函〔2019〕66号)等文件,结合钟楼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全国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决策部署,以促进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和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按照“控制总量、合理布局、防治结合、减少污染”的总体要求,依法科学调整畜禽养殖禁养区,构建与生态环境相和谐的畜禽养殖模式,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和生态化,促进畜禽养殖和生态环境全面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符合城镇规划的原则。

(二)生态环境保护与畜禽养殖业健康协调发展的原则。

(三)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

(四)生态环境保护与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相一致的原则。

(五)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原则。

(六)符合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

(七)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八)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原则

三、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

本次畜禽养殖禁养区的划定范围为钟楼区行政区划范围内,总面积133.6平方公里。本方案将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划为畜禽养殖禁养区,共划定8个畜禽养殖禁养区,总面积41.56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的31.1%(详见附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部门协作。开发区、镇、街道及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相互配合,及时研究解决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明确职责分工。开发区、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抓好本辖区内禁养区畜禽养殖场的关停、搬迁。生态环境部门负责规模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环境污染行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指导规模养殖场的合理选址布局和生态养殖技术推广。

(三)加大宣传力度。开发区、镇、街道及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对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方案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加强监督管理。畜禽养殖场的新、改、扩建,须符合动物防疫条件,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选址合理,符合所在区域环境等相关管理要求。

五、其他事项

(一)国家、省法律法规对畜禽养殖禁养区另有规定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二)本方案中所称的畜禽,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规定的畜禽。

(三)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钟楼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情况汇总表

附件

钟楼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情况汇总表

序号

乡镇/街道

禁养区面积(km2)

禁养区范围

禁养区各乡镇/街道占比(%)

1

邹区镇

3.77

北起邹区灯博广场,南至常金路,西起工业大道、邹新路,东至S39、岳津河。

5.7%

2

北港街道

5.90

北起京杭运河,南至行政边界,西起童子河,东至行政边界

38.5%

3

新闸街道

2.23

(1)想园

(2)北起西郊木器厂,南至凌家村委,西起新冶路,东至凤凰河

(3)北起新闸花苑,南至飞龙西路、新龙路,西起凤凰河,东至新庆路、荷园东边界

(4)北起新闸农贸市场、新闸幼儿园,南至京杭运河,西起凤凰河,东至玉龙南路

(5)新昌花苑

(6)北起沪宁城际铁路,南至侨发农贸市场南边界,西起徐家塘西边界,东至文盛花园东边界

(7)绿地世纪城

(8)新昌花苑

15.3%

4

五星街道

13.16

除行政边界至外环高架的部分外均为禁养区

99.2%

5

永红街道

7.41

北起武宜运河、怀德中路,南至行政边界,西起宣塘路,东至劳动西路

88.9%

6

西林街道

3.25

北起行政边界,南至中吴大道,西起童子河,东至外环高架

32.4%

7

南大街街道

3.73

南大街街道行政边界内所有范围

100.0%

8

荷花池街道

2.11

荷花池街道行政边界内所有范围

100.0%

合计

41.56

31.1%

附图:

1. 钟楼区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示意图

2. 邹区镇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示意图

3. 北港街道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示意图

4. 新闸街道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示意图

5. 五星街道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示意图

6. 永红街道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示意图

7. 西林街道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示意图

8. 南大街街道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示意图

9. 荷花池街道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示意图

附图:附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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