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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逐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完善“告知承诺制”方式方法,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和《省政府关于印发在全省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8﹞137号)精神,现将一批证照分离改革的事项予以公布。
附件:钟楼区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告知承诺、优化服务).docx
常州市钟楼区“证照分离”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