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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区政府关于调整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9467/2021-00149
组配分类:政府文件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钟政发〔2021〕14号 发布机构:政府办
产生日期: 2021-03-29 发布日期: 2021-03-29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开发区、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区各办局、直属单位:为切实做好我区货运装载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印发从严开展公路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安〔2019〕26号)、《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道路货物装载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及实施货运运单制度的指导意见》(苏治超办〔2019〕18号)等文件要求,经排查梳理,确定江苏凌家塘物流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现予
区政府关于调整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通知
钟政发〔2021〕14号
 

开发区、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区各办局、直属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区货运装载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印发从严开展公路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安〔2019〕26号)、《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道路货物装载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及实施货运运单制度的指导意见》(苏治超办〔2019〕18号)等文件要求,经排查梳理,确定江苏凌家塘物流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现予公示。

附件: 常州市钟楼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docx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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