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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钟楼区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6-07    来源: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行政审批局,区相关业务主管单位,区各社会组织:

为依法实施监督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决定自即日起开展钟楼区社会组织2021年度分类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范围

2021年12月31日前在钟楼区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和2021年6月30日前在钟楼区登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年检申报材料

参加年检的社团、民非需填报《2021年度工作报告书》电子信息;

符合年检对象范围的社团、民非(除教育事业类、卫生事业类外)年检无需提交《审计报告》,只需报送《2021年度工作报告》及相关附件。属于教育事业类、卫生事业类的民非需提供《审计报告》。

三、年检评定标准

参检社会组织在2021年度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按照《章程》开展活动,内部管理规范,党组织建设和党的工作实现覆盖,年检结论确定为合格。参检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情节较轻的,年检结论确定为基本合格;情节严重的,年检结论确定为不合格。具体情形:

1. 社团20种情形。(1)应建未建党组织的;(2)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或章程核准的;(3)未按章程规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4)无特殊情况,未按章程规定按期换届的;(5)未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负责人超龄、超届任职的;(6)未正常开展业务活动的;(7)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立或管理不符合规定的;(8)制定或者修改会费标准不符合规定的;(9)存在违法违规收费行为的;(10)有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取酬的;(11)财务管理或资金、资产使用存在违规情形的;(12)违反规定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13)不具备法律规定社会团体法人基本条件的;(14)年度工作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15)未按时报送符合要求的年检材料的;(16)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检查的;(17)登记管理机关抽查审计发现存在违规问题的;(18)受到相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的;(19)危害国家安全和民族团结、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20)其他违反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社会团体章程行为的。

2. 民非16种情形。(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2)违反规定使用登记证书、印章或者财务凭证的;(3)应建未建党组织的;(4)本年度未开展业务活动,或者不按照章程的规定进行活动的;(5)无固定住所或必要的活动场所的;(6)内部管理混乱,不能正常开展活动的;(7)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检查或年检的;(8)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修改章程未按规定核准备案的;(9)设立分支机构的;(10)财务制度不健全,资金来源和使用违反有关规定的;(11)现有净资产低于国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最低标准的;(12)侵占、私分、挪用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的;(13)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14)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15)已不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成立条件的;⒃未按要求报送年检材料,或逾期不参加年度检查的。

社会组织年检结论将与等级评估、财税优惠、购买服务等政策挂钩。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不合格”以及年检过程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经市民政局指出或作出责令整改的,须依法依规立即整改。对未参加年检的、年检不合格的、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依据《江苏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将其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年检结论以“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zhonglou.gov.cn/)公告为准,一般不再加盖年检印鉴,确需留存年检纸质材料的社会组织,可以自行准备文本前往区民政局527办公室加盖年检印鉴。

四、参检方式

社会组织年检工作依托新版“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系统”(以下简称“网上办事系统”)“社会组织网上办事”模块进行,网上办事系统部署在互联网,操作系统版本需win7及以上,浏览器推荐使用360安全浏览器、谷歌、火狐,显示器分辨率为1024×768以上(推荐1920×1080)。参检社会组织要认真观看培训视频、仔细查看流程指引(具体见附件),按照操作步骤自行登录网上办事系统开展年检工作。由于疫情和系统升级等原因,今年网上填报截止时间延迟至2022年8月1日。

五、相关要求

(一)依法主动参检,规范内部治理。钟楼区各社会组织要自觉履行参加年检的法定义务,严格落实年检制度规定,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和完整,全面披露组织结构、党的建设、业务活动、财务收支、项目实施、兼职取酬以及分支机构设立等情况,结合本次年检主动对相关事项开展自查自纠,存在违规行为的,应立行立改,不断提升内部治理规范化水平。

(二)及时注册登录,规范材料填报。参检社会组织要尽快进入“江苏政务服务网”→“省民政厅旗舰店”界面,完成法人注册(具体操作:点击网页右上方“法人注册”,在跳出的页面中点击“综合法人库”右侧的“立即前往”按钮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网上办事系统选择“年检年报”模块,认真阅知“年检网上办理流程指引”,规范填报相关材料,按时完成年检工作。

(三)履行审核职能,确保年检质量。区各业务主管单位应高度重视年检工作,依法履行年检审核和监督管理职能,督促指导所属社会组织严格落实年检规定,按照部署要求及时参检,依托“江苏省社会组织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对参检社会组织年检材料进行审核把关,作出初审结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保质保量如期完成2021年度年检工作任务。具体操作:登录网址,在首页左边栏点击即“年检年报”→“初审”进行审核。

六、年检咨询

区民政局咨询:缪苏云   0519-88890527

年检填报咨询:邹区镇      毛   律   0519- 86022861

     北港街道    胡晏宁   0519-88891203

     新闸街道    陈文华   0519-83268685

     五星街道    包小英   0519-83975978

     永红街道    袁   洁   0519-86977589

     西林街道    姜宇宙   0519-83888716

     南大街街道   衡  燃   0519-68201822

     荷花池街道  王岩岩   0519-86621195

附件:1.2021年度区民非年检办理流程指引.doc

2.2021年度区社团年检办理流程指引.doc

3.民非2021年度工作报告书下拉框说明及填报指南.docx

4.社团2021年度工作报告书下拉框说明及填报指南.docx

5.民办非企业单位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模板.doc

6.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系统-操作手册 .doc

常州市钟楼区民政局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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