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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全区卫生健康系统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9571/2022-00011
组配分类:业务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卫健局
产生日期: 2022-05-30 发布日期: 2022-06-07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各医疗卫生机构,局各科室:今年6月是全国第21个、全省第29个“安全生产月”,根据省、市、区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文件要求和相关部署,结合实际,现就开展2022年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
关于开展全区卫生健康系统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机构,局各科室:

今年6月是全国第21个、全省第29个“安全生产月”,根据省、市、区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文件要求和相关部署,结合实际,现就开展2022年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全面集中开展有力度有深度的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凝聚全系统安全发展共识,增强安全意识,促进本行业系统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环境。

二、活动主题

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三、活动时间

2022年6月1日至30日

四、组织机构

全区卫健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区卫健局统一组织,各单位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五、活动内容

(一)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6月底前,各单位至少安排1次安全生产专题学习,组织专题研讨,研究落实举措。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通过培训辅导、讨论交流等多种形式推动专题片学习全覆盖。

(二)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主题宣讲活动。结合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工作,建立安全生产宣讲长效机制。8月底前,区卫生健康局领导深入基层一线开展1次专题宣讲;10月底前,各单位领导在单位组织1次专题宣讲,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在基层落地生根。

(三)开展在线学习活动。6月初,各单位要组织安全生产管理骨干和相关工作人员,参加省“学重要论述、促安全发展”网络学习平台在线学习,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新安全生产法、“一案双罚”等典型案例,切实提升责任意识和能力素质。

(四)抓实“两个重点”,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一是深入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各单位要深入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学深悟透安全生产法精神实质、内容要义。创新开展主题征文、研讨交流等系列活动,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紧盯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组织“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公开承诺、以案释法教育活动,督促第一责任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二是扎实推进十五条硬措施宣传贯彻。紧扣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涉及卫生健康系统120项检查细则,通过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组织“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专家深入讲、一线员工互动讲,推动全系统深刻领会十五条硬措施的重要意义、突出特点、部署安排、具体要求。紧盯事故频发多发、风险等级较高、容易漏管失控的重点区域、重要环节,各单位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对重大风险隐患建立台账清单,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五)开展“五大活动”,增强全员安全防范意识。一是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前后,各单位要结合疫情防控情况,围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消防安全”“燃气安全”“既有建筑安全”等主题内容,邀请行业专家、骨干开展线上为主、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答疑活动,使咨询日活动精彩丰富、喜闻乐见。二是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深化提升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围绕安全生产大检查,危险化学品、燃气安全以及既有建筑安全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采取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参观事故警示教育展览等方式,以案说法引导干部员工吸取事故教训。三是开展安全应急演练活动。各单位要聚焦消防、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专项、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应急救援能力。集中组织观看学习《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教学示范片》,围绕教学示范片11个重点领域开展应急演练,重点锤炼提高强化一线员工应急意识和第一责任人的应急处置能力。四是开展安全知识竞赛系列活动。开展“安全生产月”微信有奖竞答,依托“常州应急”微信公众号,优选100道知识问题进行线上答题,积极参与“回顾安全生产月21年”网上展览和“测测你的安全力”知识竞赛、“6·16我问你答”直播答题等活动,把安全生产学习竞赛活动贯穿全年度工作始终,不断营造全员学安全生产知识、用安全生产知识的良好氛围。期间,组织参与省卫健委举办的安全生产知识竞赛。五是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活动。要把《医疗机构消防安全九项规定(2020版)》《医疗和疾控机构消防安全生产管理指南》《医疗和疾控机构后勤安全生产管理指南》《托育机构消防安全指南(试行)》作为培训重点内容,按照全员100%受训要求,开展分级分层培训活动,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一线工作人员能力素质。

(六)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性活动。各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开展“全市安全警示教育微视频竞赛”“安全生产法普法宣传”“学安全、懂安全、讲安全”“走进安全文化教育体验馆”“安康杯”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同时,与宣传部门有机结合,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六、有关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成立活动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紧紧围绕活动主题,认真谋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责任落实,保障经费投入,科学组织实施。

二是强化宣传重点。各单位要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为总抓手,紧紧围绕“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主题,突出效果导向,不搞应景造势。要与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充分展现“安全生产月”活动向中心聚焦、为大局聚力的价值所在、使命所系。

三是提升活动实效。注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当前重点工作相结合,推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在公共场所等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在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利用现代化的手段,以喜闻乐见的方式,提升活动的响应度、参与度。

四是强化信息报送。各单位指定1名活动联络员,负责活动情况的收集、整理、报送,及时总结上报好的经验和做法,请于6月1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于6月27日前报送总结报告和统计表(见附件2)。请各联络员于活动起始日起,每周三报送本单位活动开展的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

联系人:区卫健局综合科(安监科)钱建友,电话:88890501。


附件:1.“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docx

          2.“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docx




                                                                                                                                                           常州市钟楼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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