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依据《常州市钟楼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管理办法(暂行)》(钟机管〔2019〕3号)文件精神,现就钟楼区党政机关 2019-2020年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点维修车辆范围
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
二、定点维修项目
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更换轮 胎专项修理、性能检测、代办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项目的服务。 交通事故车辆维修除外。
三、定点维修期限 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四、定点维修企业名录及价格
附后。
五、有关要求
1. 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严格按照本单位内部控制 及采购管理规定,在定点维修供应商库中自主确定定点维修企业,不得选用非定点维修企业维修公务用车。
2.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送修单、 费用概算表、结算单“三单合一”管理制度,维修费用按季度结算。 维修费用结算价格不得高于定点维修企业入围定点维修供应商 库时的中标价格。
3. 维修过程中发现定点维修企业存在维修质量及服务等问 题,可向钟楼区区级机关后勤管理服务中心、钟楼区财政局投诉或举报。
区级机关后勤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19-88890302
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519-88890602
六、开发区、镇、各街道参照执行。
附件:常州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供应商名录及服务价格
常州市钟楼区区级机关后勤管理服务中心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