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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钟楼区区级示范家庭农场和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评定及监测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9467/2021-00789
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政府规范性文件 政府办:政府规范性文件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钟农规〔2021〕1号 发布机构:政府办
产生日期:2021-10-31 发布日期 :2021-10-31 废止日期:有效
时   效:本办法自2021年10月3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7月31日。
内容概述:邹区镇、各涉农街道: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区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和服务,我局根据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钟楼区区级示范家庭农场和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评定及监测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pdf1.钟楼区区级示范家庭农场和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评定及监测办法2.钟楼区区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表3.钟楼区区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表4.钟楼区区级示范家庭农场监测表5.钟
政策解读:
  • 《钟楼区区级示范家庭农场和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评定及监测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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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钟楼区区级示范家庭农场和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评定及监测办法》的通知
(常钟农规〔2021〕1号)

邹区镇、各涉农街道: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区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和服务,我局根据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钟楼区区级示范家庭农场和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评定及监测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pdf

1.钟楼区区级示范家庭农场和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评定及监测办法

2.钟楼区区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表

3.钟楼区区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表

4.钟楼区区级示范家庭农场监测表

5.钟楼区区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监测表

常州市钟楼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31日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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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常州市钟楼区电子政务中心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星港路88号 邮政编码:213023 电子邮箱:zlqzfb@changzho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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