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镇、各街道人社中心(所),局各科室、事业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统一和规范全省人社系统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工作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251号)规定,按照全省、全市人社系统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内容,对“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事项清单内容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事项清单印发给你们。原《钟楼区人社局关于印发“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钟人社〔2017〕28号)的附件(事项清单)废止。
附件:1.常州市钟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见面”
审批(服务)事项清单
2.常州市钟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见一次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
常州市钟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2.常州市钟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见一次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