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繁体版
  • 无障碍浏览
  • 智能问答
  • 今日钟楼
  • 登录个人中心
  • 网站首页
  • 走进钟楼
  • 新闻中心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数据开放
  • 数据发布
信息名称:关于开展2018年全区商贸流通领域春夏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982X/2018-00002
组配分类:业务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钟商务发【2018】12号 发布机构:商务局
产生日期: 2018-05-04 发布日期: 2018-05-04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为切实加强今年春夏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市、区消安委统一部署,自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商贸流通领域春夏火灾防控工作。
关于开展2018年全区商贸流通领域春夏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钟商务发【2018】12号
 

开发区、镇、各街道商务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今年春夏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市、区消安委统一部署,自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商贸流通领域春夏火灾防控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依法履职、社会单位落实主责、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持续开展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强力推进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断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切实提高全社会火灾防范水平,有效减少亡人火灾事故,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全力维护全区火灾形势平稳。

二、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开展火灾隐患综合治理

1、严管严控高危场所。开发区、镇、各街道商务主管部门全面摸排辖区内5000平方以上商场(大卖场)、连锁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及成品油批发企业(含油库),根据要求分别填写2018年春夏火灾防控社会单位自查自纠表(人员密集场所适用)(详见附件1)、2018年春夏火灾防控社会单位自查自纠表(成品油批发企业适用)(详见附件2)。6月底前完成排查,逐个场所详细登记、建立台账,落实监管责任,确定治理标准,规范消防安全管理。

2、深化高层建筑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按照“时间服从质量”原则,继续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建强用好微型消防站,逐栋明确消防安全经理人或楼长,配合有关部门集中查处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商贸流通单位业主。持续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区公安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安监局等部门近期将开展一次电气产品质量检查,集中查处一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气产品行为,各家电销售企业应根据《关于开展全市商贸流通领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常商商贸〔2017〕221号)要求,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做好迎检工作;其他商贸流通企业也应总结前期工作经验,推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电气火灾防范水平。

3、确保重要节点消防安全。紧盯上合组织青岛峰会、中国(昆山)品牌产品进口交易会等重大活动及“五一”、端午等节日,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开发区、镇、各街道商务主管部门根据属地政府要求,联合开展防火检查,督促不放心场所、重点区域、敏感部位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各商贸流通企业要加强对重大节庆、促销活动的现场安全保卫和防火巡查,尤其是“五一”、端午等节日期间要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消防安全。

4、加强餐饮企业燃气场所安全管理。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春夏火灾防控四项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18〕52号)要求,开发区、镇、各街道商务主管部门要配合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开展餐饮企业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督促餐饮企业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安全供气合同。

(二)创新消防监管工作模式

1、组织重点单位开展“六个一”活动。春夏火灾防控期间,开发区、镇、各街道商务主管部门要组织重点单位开展“六个一”活动,即:约见1次重点单位法人,签订1份消防安全承诺书,开展1次消防安全自查,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1次维护保养,组织1次全员培训,开展1次全员应急疏散演练。5月15日前,开发区、镇、各街道商务主管部门督促重点单位完成消防安全自查,并由单位法人签订《春夏火灾防控消防安全承诺书》(见附件3)报区商务局,集中向消防部门备案。

2、强化火灾责任追究。严格按照《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大火灾事故追责问责力度,切实通过严肃的责任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有效落实。因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发生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单位直接责任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责任,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渎职的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实行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推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

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大力宣贯《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开展消防管理示范建设,5月底前,开发区、镇、各街道商务主管部门配合相关部门打造1个示范单位;持续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将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状况纳入部门日常管理、工作督办、业务检查、等级评定、考核评比等内容。

(四)提升灭火救援能力

提高重点单位先期处置能力。开发区、镇、各街道商务主管部门要督促社会单位落实灭火救援主体责任,开展灾情风险排查与评估,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修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演练。加强逃生防护、灭火药剂等应急物资储备,一旦发生险情,迅速开展先期处置、安全疏散。

(五)深化消防宣传培训

强化宣传教育基础建设。开发区、镇、各街道商务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重点单位落实“三提示”宣传和全员“一懂三会”教育。各商贸流通企业要广泛利用户外视频、广告牌、楼宇电视、宣传橱窗等媒介,大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技能和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典型火灾案例及消防刑事案件警示宣传,要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开展实操演练,消控室等重点部位操作人员必须按要求持证上岗,提高应变处置和自救能力。

三、工作步骤

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5月7日前)。开发区、镇、各街道商务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区商务局备案,及时做好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发动和部署落实。

(二)全面检查阶段(5月8日至9月10日)。开发区、镇、各街道商务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五一”节、端午节和上合组织青岛峰会、中国(昆山)品牌产品进口交易会消防安全。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11日至9月20日)。开发区、镇、各街道商务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对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认真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建立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发区、镇、各街道商务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充分认清开展春夏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区商务局成立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各有关处室负责同志为组员,办公室设在局贸易科,负责日常工作(详见附件4)。开发区、镇、各街道商务主管部门应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做好春夏火灾防控工作。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开发区、镇、各街道商务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将春夏火灾防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依法依规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完善部门间消防安全信息互通、会商研判、联合执法、共同治理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三)明确责任,严格督导。开发区、镇、各街道商务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完善工作责任制,排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层层分解任务,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区商务局将分重点、分阶段开展督导检查,在开发区、镇、各街道商务主管部门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开展抽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开发区、镇、各街道商务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将春夏火灾防控实施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请于5月9日前报区商务局商贸流通处,每月20日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9月10日前报工作总结。上报的有关情况数据要真实、客观,严禁弄虚作假。

联系人:吴隽,联系电话:0519-88890723。

 

 

附件1:2018年春夏火灾防控社会单位自查自纠表(人员密集场所适用)

附件2:2018年春夏火灾防控社会单位自查自纠表(成品油批发企业适用)

附件3:春夏火灾防控消防安全承诺书

附件4:区商务局春夏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018年5月4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常州市钟楼区电子政务中心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星港路88号 邮政编码:213023 电子邮箱:zlqzfb@c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19-88890809(网站建设管理)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40002 苏ICP备05028197号